第五号议题
提名和附议(三)
根据中国民主党宪章第九条、第2款规定:执行委员需经3名全国委员提名、12名委员附议,经全国委员会投票产生,得票多者并且逾出席委员半数者当选。
据此,宋书元、莫逢杰、陈立群提名中国民主党全创始人之一、中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加拿大地区负责人刘连军为中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执行委员。
2011年4月13日
附议名单:
徐明、王淑英、王天成、魏泉宝、张健、张玉洪、吕京花、吳大鹏、伍国雄、楊小炎、傅申奇、陈联昆、张弛、危浩勇、
刘连军简历
中国民主党创党人之一。
68年12月9日生於山东省潍坊市。
1989年六四期间曾与现民主党人霍明学(现居西雅图) 组织民运活动,六四后继续从事民主活动,被拘禁, 并开除厂籍留厂察看。
1989年六四期间曾与现民主党人霍明学(现居西雅图)
1993年到北京经商。1998年继浙江民主党申请后, 由山东再次发起申请。被多次拘禁。
1998年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委员54名全国筹备委员之一。
2010年抵达加拿大。 现任中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加拿大地区负责人。
1998年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委员54名全国筹备委员之一。
2010年抵达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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