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党员之间的交流应秉持互相尊重、平等交流的原则;纯粹属于个 人间的分歧,应直接通过私人信件交换看法;
3、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所作的公开发言,要求所有发言以当前和将 来;补充性和建设性为取向;
4、提倡采用表达自己立场、观点而不批评、指责和攻击他人立场、 观点的方式进行交流。
5、如果对党员、负责人和党本身有批评意见,应先私下提出, 交换看法。(因为很多问题是误解或不了解详细情况而产生的, 相关人员解释一下,说明情况就可以解决了。 如果在集体邮箱里以指责性的方式提出问题甚至口气掌握的不恰当, 容易营造对峙、紧张气氛,最后被显明是失误、错误理解的话, 很容易损伤自尊心,伤感情)。严重的问题应先向相关负责人、地委 检察部和全委会监委会提出。事先没有按正常方式提出意见, 核实事实, 交换看法就随意在集体信箱里批评全委会负责人和全委会, 都被视作违反发言规则的行为,秘书处将提出警告, 三次违规将被视作不守规矩的人停止在邮件组的发言权。
对于功能组委和全委会的问题提出批评也应直接向具体负责人提出。
6、严禁人格污辱和人身攻击的语言,如发生这种情形,秘书处将提 出警告,三次违规将被视作不受欢迎的人, 停止在集体邮件组里的发言权。
中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秘书处
2011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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